来源:空间碎片中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3年第9号》,其中包括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碎片分技术委员会(SAC/TC425/SC5)组织编制的《空间物体登记要求》、《空间物体轨道数据规范》、《运载火箭轨道级处置详细要求》等3项空间碎片领域国家标准,前两项标准全文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阅。

截至2023年9月,我国已发布空间碎片领域国家标准9项,如下表所示。

《空间物体登记要求》标准情况

该标准由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国家航天局对地观测与数据中心起草。标准的编制旨在细化落实原国防科工委与外交部于2001年发布的《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的责任实体、登记内容和具体流程,指导我国航天活动各方参与者具体履行空间物体登记事项。同时,也将有助于我国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的缔约方职责。
该标准规定了空间物体的登记类型、相关方与职责、登记内容和登记流程。适用于对在我国境内发射的、我国作为共同发射国在境外发射的以及所有者属于我国的空间物体的登记。

该标准由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大学、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绕地球运行的航天器、运载火箭、空间碎片,以及其他绕某天体运行的航天器等人造空间物体的轨道数据的发布、交换与应用;太阳系内近地小行星轨道数据的发布、交换与应用。
空间物体轨道数据是航天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基础。外空物体的信息适度公开和透明是参与外空安全治理的必要条件。因此,制定我国可公开发布的空间物体轨道数据标准,使我国空间物体编目数据形成统一标准,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太空相关事务,并为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维持外空可持续利用贡献中国力量。
该标准由上海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起草。在充分总结、提炼国内外运载火箭轨道级离轨、再入方面相关经验基础上,本标准以非等效采标ISO 2089-2021《运载火箭轨道级空间碎片减缓详细要求》的形式规定了运载火箭轨道级离轨与再入两方面处置活动设计与实施的相关原则、要求与建议等内容。结合我国在空间碎片领域已有的顶层标准GB/T 34513-2017《空间碎片减缓要求》和两份关于运载火箭空间碎片减缓的详细标准:GB/T 32295-2015《运载火箭剩余推进剂排放设计要求》、GB/T 38194-2019《运载火箭操作性碎片减缓设计要求》,本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我国运载火箭空间碎片减缓领域的相关详细标准,有助于我国航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体现我国作为负责任航天强国的担当。《运载火箭轨道级处置详细要求》涉及国际采标,其标准全文暂无在线阅读,如需查阅,可联系中国标准出版社。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0kwqJg3dYoLOX7CEkcxYA